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商界、学术界都自觉遵守的准则,是最为成功的非官方规定。由于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我们遵守并使用了十三年的UCP500即将被UCP600代替。新惯例UCP600于2006年10月25日在巴黎BNP Paribas银行会议大厅举行的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2006年秋季例会上,以点名(Roll Call)形式,经71个国家和地区ICC委员会以105票(中国大陆3票、香港2票、中国台北2票)赞成通过。
UCP600共有39个条款、比UCP500减少10条、但却比UCP500更准确、清晰;更易读、易掌握、易操作。它将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归集在一个条款中;将L/C业务涉及的关系方及其重要行为进行了定义。如第二条的14个定义和第三条对具体行为的解释。UCP600纠正了UCP500造成的许多误解:
首先、把UCP500难懂的词语改变为简洁明了的语言。取消了易造成误解的条款,如“合理关注”、“合理时间”及“在其表面”等短语。
第二、UCP600取消了无实际意义的许多条款。如“可撤销信用证”、“风帆动力批注”,“货运代理提单”及UCP500第5条“信用证完整明确要求”及第12条有关“不完整不清楚指示”的内容也从UCP600中消失。
第三、UCP600的新概念描述极其清楚准确,如对兑付(Honor)和议付(Negotiation)行为的界定,另外还有“相符交单”、“申请人”、“银行日”等等。第四、更换了一些定义。如对审单做出单证相符决定的天数,由“合理时间”变为“最多为改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第五、方便贸易和操作。对这些条款的规定,都极大便利了国际贸易及结算的顺利运行。
近日沙特沙英银行(SABB)在利雅得及吉达举办了多场研讨会,针对如何理解和运用UCP600,考察国外买方及卖方的真实性以及防止贸易欺诈等问题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