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2日发布2007年第52号公告,确认原产于韩国的进口BR切片不属于聚酯切片反倾销案被调查产品范围,决定自即日起对上述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据悉,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3年第3号)(以下称2003年第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征收反倾销税,并规定了被调查产品范围,以及相应的关税税则号。而原产于韩国的BR切片属于新产品,2003年才试生产,2006年正式对中国出口。
公告称,近日,韩国SK Chemicals株式会社向商务部提出,BR切片不应包括在聚酯切片反倾销案被调查产品范围内。商务部将有关材料转交反倾销案国内申请人,并发函征求其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国内申请人的评论。
因此,经审查有关资料,商务部认为,原产于韩国的进口BR切片在化学成分、物理特性、用途等方面与2003年第3号公告描述的被调查产品明显不同,与被调查产品也不构成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