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25日说,我国累计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8起,开始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产业。
高虎城在“中国反倾销立法与实践十周年国际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指出,在国际贸易领域,针对由于低价倾销而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是WTO允许使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贸易救济手段之一。1997年3月我国首次颁布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并在同年12月对进口新闻纸发起了首例反倾销调查。过去十年,我国完善了反倾销法律制度,组建了反倾销调查机构,并开始了反倾销实践。
高虎城说,目前,反倾销作为抑制不公平贸易的手段已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内产业所知悉,并成为国内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006年我国对马铃薯淀粉采取反倾销措施后,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开工率、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均上升。同时,马铃薯的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大幅回升,直接惠及甘肃、青海、内蒙古、云南、黑龙江等省区300万农户。
高虎城表示,在我国采取积极措施扩大进口的新形势下,要妥善处理扩大进口与维护国内产业发展的关系;要严格遵循WTO规则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反倾销措施在实践中的不当使用,真正体现反倾销措施抑制不公平竞争、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的贸易救济实质。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主办。来自世贸组织秘书处、中国、巴基斯坦、欧盟、美国、巴西、南非、澳大利亚的上百名中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商会协会代表、律师、企业代表与会。